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法语高职院校排名前十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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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外国语学院排名
河北外国语学院排名:河北外国语学院2022年在本科院校中排名第953名,本省大学排名第43名。
学院概况:
1、河北外国语学院是一所民办高校,该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河北省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民办本科外语类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确立的首批应用型本科试点高校,是国家援非工作的外语人才供应基地。
2、河北外国语学院(Hebe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学校始建于1998年,原名“石家庄联合科技专修学院”。2001年4月,开展河北省学历文凭试点教育。2003年1月,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升格为高职院校“石家庄外语翻译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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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河北外国语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河北省唯一一所独立设制的本科外国语大学,学院以“办产业中的专业,学专业里的外语”为原则设置专业,以“以专业公司化服务外包”为原则建设专业,以让同学们成为“专业知识强、职业技能精、中文底蕴厚、就业砝码足的准职业人”为培养目标。
4、通过学院首创“倒插柳”式教学法的培养,实现了学生所学与用人单位所需相一致。在师资方面,学院有从各行各业聘请860名“专家型”职业人担任专业课导师,有来自30个国家的63名外籍专家,覆盖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25个语种。
5、学校目前设有十七个二级学院,开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葡萄牙语等38个语种95个本、专科专业。王牌专业有俄语、西班牙语、朝鲜语、法语、阿拉伯语、软件工程等等。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做好依法招生、规范招生和“阳光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国家代码:12792
浙江省代码:0065
学校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稽山校区)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群贤路2801号(镜湖校区)
学校网址:
办学层次: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性质:民办
主管部门:浙江省教育厅
举办单位:浙江绍兴越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条 学校始创于1981年,现建有稽山、镜湖两个校区,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设有英语学院、东方语言学院、西方语言学院、国际商学院、网络传播学院、中国语言文化学院、酒店管理学院、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国际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开设23个本科专业,含英语、日语、韩语、阿拉伯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等10个外语语种,是浙江省开设外语语种多,外语人才培养规模大,外语人才培养特色鲜明的本科外国语院校。
第四条 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与美国百年老校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University of Indianapolis)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国际学院(以下简称国际学院),共同培养三年制高职学生,国际学院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惯例与规则,有较强的跨文化沟通能力,并能独立参与国际商务竞争与合作的高素质的应用型、国际化的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处室领导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及其他招生重大事宜的决策。学校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宣传、咨询和录取等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四章 学历证书
第六条 学生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按要求取得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准予毕业。本科毕业生授予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同时授予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毕业生授予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毕业证书。
第七条 国际学院学生在三年内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可以获得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毕业证书。学业成绩达到美方学位授予的相关要求后,可同时获得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颁发的副学士学位证书(专科层次)。毕业后,有志出国深造的学生可申请赴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攻读本科学士学位。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批次
第八条 学校面向浙江、江苏、福建、广西、广东、湖北、山西、江西、重庆、湖南、安徽、甘肃、河北、贵州等14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层次学生。其中面向浙江省普通高校第二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艺术类(美术)、单考单招招收本科层次学生,面向第三批高职、单考单招招收高职层次学生。国际学院主要面向浙江省第三批高职、单考单招考生招生。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九条 如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相关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提出调整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报考外语类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器官无缺陷。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新生体检复查,复查合格方可取得学籍。
第十二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报考国际学院的考生高考外语考试项目须为英语,能适应国际合作办学所要求英语学习和考试环境。
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考试项目为英语,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
第十四条 单科要求:报考本科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专业考生的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100分(含)以上(以满分150分计。江苏省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80分以上(含))。
在实际录取过程中,学校可以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对单科成绩的录取要求。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按规定比例提取考生档案。
第十六条 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程序为:
1.按照考生填报专业的志愿先后排列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
2.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录取专业时,如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没有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将予以退档。
3.投档成绩相同者,根据各省综合成绩排名规则,择优录取。
4.艺术类专业招生认可省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专业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江苏省考生进档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按英语类招生,两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八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和办法详见《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十九条 学校在浙江省内选爱扬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录取政策按照《浙江省选爱扬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实施。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的加分优惠政策。
第七章 学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办学成本核定,并按规定在报省市有关部门批准后,按学年收取。经浙江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批准,学校本科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具体标准在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招生计划中一并公布。
第八章 奖学金
第二十二条 为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SPT系列奖学金、学校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金等。
第二十三条 学校面向有志报考越秀的优秀考生专门设立“新生奖学金”,评定标准如下:
本科新生奖学金:
特等奖:20000元/人
评定条件为:品学兼优,第一志愿(平行志愿, 不含征求志愿录取考生)报考学校,普通高考总成绩居第一批重点本科分数线以上,且高考总成绩分别居全校文、理科前2名者;
一等奖:15000元/人
评定条件为:品学兼优,第一志愿(平行志愿, 不含征求志愿录取考生)报考学校,普通高考总成绩居第一批重点本科分数线以上,且高考总成绩分别居全校本科考生文、理科前3名者;
二等奖:10000元/人
评定条件为:品学兼优,第一志愿(平行志愿, 不含征求志愿录取考生)报考学校,浙江省考生高考总成绩分别居全校本科考生文、理科前4名者。外省考生按 投档线 成绩与所在省相应批次线的差值排名,分别居全校本科考生文、理科前2名者;
三等奖:5000元/人
评定条件为:品学兼优,第一志愿(平行志愿, 不含征求志愿录取考生)报考学校,浙江省考生高考总成绩分别居全校本科考生文、理科前6名。外省考生按 投档线 成绩与所在省相应批次线的差值排名,分别居全校本科考生文、理科前4名者;
外语特别奖: 3000元/人
评定条件为:品学兼优,第一志愿(平行志愿, 不含征求志愿录取考生)报考学校,普通高考外语单科成绩140分(含)以上者。
(各项新生奖学金发放办法,详见学校《学生手册》)
第九章 帮困助学
第二十四条 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设立多项贫困助学基金,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同时也设立品学兼优贫困学生专项出国(境)交流学习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贫困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 学校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经申请后从事行政助理、后勤服务、图书馆管理等勤工助学工作,并获取勤工助学金。
第十章 录取查询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本省考生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提供的有关途径查询录取情况;省外考生可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提供的有关途径查询。同时,考生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
)查询录取情况。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2016级学生分设两个校区学习:
网络传播学院、中国语言文化学院、酒店管理学院、国际学院的新生在镜湖校区就学;英语学院、东方语言学院、西方语言学院新生在稽山校区就学。国际商学院新生第一年在稽山校区就学,专升本新生在镜湖校区就学。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宣传咨询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招生录取工作切实按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实行 “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设立监督电话:0575-88378476。
第三十条 如以上录取规则与国家或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有不相符的,执行国家或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学校稽山校区)邮编:312000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75-88343001、88343002、88343003、88343004、88343005
学校在线咨询:
学校传真:0575-88336659 招生信箱:zs@yxc.cn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招生微信:zs-yxc
招生微博: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招生录取时开始施行,未尽事宜由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专科高校在线(https://www.huaguedu-jx.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的相关内容。
一、院校名称: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3074
三、办学校址:秦皇岛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学习形式:全日制,学制三年
七、学院简介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位于著名的北戴河和南戴河交界处,北靠燕山,南临渤海。学院占地面积660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目前有在校生1.2万人,开设了英语、法语、德语、俄语、日语、韩语、阿拉伯语和西班牙语等8个语种,设有经济管理系、国际商务系、东语系、西语系、旅游系、传媒系、小学教育系和学前教育系等8个系,共41个专业及方向,形成了文化教育、财经外贸、旅游康养和数信传媒四大专业群。学院与俄罗斯、韩国、日本、美国、德国、澳大利亚、法国、西班牙等国家的50多所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每年有400多名留学生来校学习相关专业和进修。2011年9月,在玻利维亚圣西蒙大学成立了第一所孔子学院,2014年12月,在美国加州长滩州立大学成立了第二所孔子学院,目前两所孔院累计招生2万余人。学院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河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河北省文明单位等荣誉30余项。学院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河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北省国际商贸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学院连续2年入选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在全国语言类高职院校中排名第一、文法类排名第二。
八、招生计划
2020年面向全国19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4300人。
九、录取规则
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及规定,考生应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选报专业。
2. 我院认可招生省份的优惠加分投档和生源不足降分投档政策。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均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分配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3. 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小语种专业入学后从零起点学起。
4. 乘务类专业录取女性身高163-175厘米,男性身高173-185厘米,形象良好的考生。
5. 艺术类专业(美术、播音与主持、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艺术教育)录取原则:河北省考生报考我院美术专业须参加河北省美术类统考,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报考播音与主持专业、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艺术教育专业须分别参加河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校际联考、戏剧与影视学类和书法学校际联考。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黑龙江省考生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须参加该联考(或统考),艺术类联考(或统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6.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我院休闲体育(马术运动与管理)和休闲体育(轮滑方向)专业考生须参加考生生源省份的体育联考测试,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类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十、录取结果公布
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及时发布,考生可进行网上查询。
十一、学费、住宿费
学费:艺术、体育类专业学费7000元/年,其余专业5000元/年。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软件与信息服务、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中韩订单班)、人工智能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技术、会计(新道订单班)、市场营销(新道订单班)、休闲服务与管理(旅游康养)、会展策划与管理、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等专业为校企合作专业,企业另收培养费,详情咨询院校。
住宿费:600-800元/年。
十二、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由“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具码巧印的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十三、奖学金
学院为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强奖学金。学生平均获奖率达35%-40%,奖学金最高累计金额可达14000元。
十四、联系方式
电话:0335—5926130 QQ咨询群:237295560
邮箱:hbdyjmxy@163.com 网址: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戴河大街6号 邮编:066311
本章程由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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