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专科高校在线小编整理了北航在高中招飞,身上有摔伤的伤疤可以吗?不可以怎麽办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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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航招飞上站体检的问题
民航招飞相对于 空军招飞而言,所检查的项目较少,且相对宽松,疤痕如果不是过深或过大,应该没问题,下面是民航招飞选拔标准,自己看看吧!!!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招收飞行学生的医学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招收飞行学生,也适用于改做飞行工作的人员。
2 体检鉴定结论
体检鉴定结论分为:
a.合格;
b.不合格。
3 一般条件
3.1应具有正常的生理功能,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不应有:
a. 先天性或后天获得性异常;
b. 活动的、潜在的、急性的或慢性的疾病;
C. 创伤性后遗症。
3.2身高低于 165 cm不合格。
腿长不足 74 cm不合格。
体重(以kg为单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身高/cm—110〕士10%个别评定。
3.3体质不良,影响功能的畸形、变形、缺损或损伤不合格。
3.4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及其可疑者不合格。
3.5恶性肿瘤及其可疑者,妨碍着装或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3.6遗传性疾病及其家族史者不合格。
3.7辅助检查结果异常不合格。
B型超声波检查结果异常个别评定。
4 精神、神经系统
4.1精神异常、精神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急性感染性、中毒性精神障碍治愈后,智力、运动功能正常,脑电图正常合格。
4.2行为异常,病态人格不合格。
4.3神经症、神经症倾向不合格。
4.4睡眠障碍不合格。
遗尿史个别评定。
4.5药物成瘾、酒精成瘾不合格。
4.6言语障碍不合格。
4.7癫痫及其病史不合格。
4.8原因不明的、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不合格。
可预防的生理性晕厥个别评定。
4.9中枢神经系统疾病、颅脑外伤及其病史不合格。
4.9.1中枢神经系统急性感染性疾病治愈后无后遗症,脑电图正常合格。
4.9.2轻度闭合性颅脑外伤治愈二年后,无后遗症合格。
4.10经常性头痛不合格。
4.11周围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4.12植物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轻度植物神经功能不稳定合格。
4.13肌肉疾病不合格。
4.14脑电图异常个别评定。
5 心理学
心理测验不及格不合格。
6 呼吸系统
6.1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6.2胸腔脏器手术史不合格。
6.3气胸、自发性气胸史不合格。
6.4肺结核不合格。
6.5胸部X线检查异常部合格。
6.5.1肺野(肺尖除外)有散在孤立的钙化点合格。
6.5.2度肺纹理增粗,无实质性病变合格。
6.5.3肋膈角稍钝、轻度幕状粘连合格。
7 循环系统
7.1心血管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7.2血压:收缩压低于12.8kpa(96mmHg)或高于18.7kpa(140mmHg);舒张压低于8.0kpa(60mmHg)或高于11.7kpa(88mmHg)不合格。
7.3脉搏每分钟低于56次或高于100次个别评定。
7.4 心电图异常不合格。
7.4.1 1度房室传导阻滞运动后P-R间期恢复正常合格。
7.4.2电轴左偏超过一450偏超过十1160排除器质性病变合格。
7.4. 3不完全性右束枝传导阻滞或合并单纯性左室高电压合格。
7.4.4早搏排除器质性病变合格。
7.5周围血管疾病不合格。
7.5.1轻度下肢静脉曲张合格。
7.5.2左侧轻、中度精索静脉曲张合格。
8 消化系统
8.1消化系统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8.1.1急性胃肠炎治愈后合格。
8.1.2肝脏于右锁骨中线肋缘下2cm以内触及,质软、边薄、无压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内合格。
8.1.3阑尾切除术后无后遗症合格。
8.2病毒性肝炎及其病史,肝功能异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不合格。
8.2.1二年前患过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无复发合格。
8.2.2肝功能单顶超标.一星期内经二次复查均正常合格。
8.3直肠、肛门疾病及各种疝不合格。
8.3.1单纯的内、外痔,肛裂合格。
8.3.2腹外疝手术治愈后,无复发及后遗症合格。
9 泌尿生殖系统
9.1泌尿系统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9.1.1急性泌尿道感染治愈后合格。
9.1.2尿沉渣检查:红细胞不超过0~3/HP,复查二次不再增多合格。
9.1.3尿液检查有微量蛋白,复查二次均正常合格。
9.2泌尿系统结石不合格。
9.3生殖系统疾病不合格。
9.3.1睾丸鞘膜积液手术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9.3.2精索鞘膜积液、精索囊肿、精索或阴囊内小结节,无压痛,排除结核和丝虫病合格。
10 造血系统
10.1造血系统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10.1.1营养因素所致的轻度贫血,红细胞在3。5*1012/L以上,血红蛋白在110g/L以上合格。
10.1.2脾脏在左肋缘下0。5CM以内触及,边缘光滑、质软、无压痛合格。
11 新陈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
11.1新陈代谢性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11.2免疫系统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11.3内分泌系统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12 运动系统
12.1颈部疾病不合格。
习惯性斜颈能自行矫正合格。
12.2脊柱疾病、形态明显异常、损伤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脊柱侧弯或生理弯曲异常,能自行矫正合格。
12.3骨或关节疾病、畸形、损伤及其功能障碍不合格。
12.3.1肘内、外翻不影响功能合格。
12.3.2膝内、外翻不影响功能合格。
12.3.3骨折治愈后,功能正常合格。
12.3.4外伤性关节脱位治愈后,无复发,功能正常合格。
12.3.5关节弹响,功能正常合格。
12.3.6 I~Ⅱ度下蹲功能不全合格。
12.3.7双下肢不等长,步态无明显异常合格。
12.3.8腱鞘囊肿不影响功能合格。
13 皮肤及其附属器
13.1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不合格。
13.1.1真菌性皮肤病个别评定。
13.1.2局限性神经性皮炎合格。
13.1.3非暴露部位的白癜风,无发展趋势合格。
13.1.4轻度腋臭合格。
13.2性病不合格。
14 眼及其附属器
14.1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0.7不合格。
14.2任何一眼裸眼近视力低于1.0不合格。
14.3任何一眼屈光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合格:
a.近视超过1.00D;
b.单纯近视散光超过0.50D;
复性近视散光最大径线超过0.75D或两轴相差超过0.25D;
d.远视超过2.00D;
e.单纯远视散光超过0.50D;
f.复性远视散光最大径线超过2.00D或两轴相差超过0.50D;
g.混合性散光两轴相差超过0.50D。
14.4视野异常不合格。
14.5色盲、色弱不合格。
14.6夜盲不合格。
14.7立体盲不合格。
14.8斜视,6m距离的内隐斜视超过10Δ、外隐斜视超过5Δ、上隐斜视超过1.5Δ不合格。
14.9眼球运动异常不合格。
14.10难以治愈或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14.11角膜疾病或影响视功能的角膜瘢痕不合格。
14.12巩膜疾病不合格。
14.13虹膜睫状体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14.14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14.15晶状体疾病不合格。
晶状体散在先天性混浊小点合格。
14.16玻璃体疾病不合格。
细丝状或点状玻璃体混浊数量少,活动度小,无自觉症状合格。
14.17青光眼、可疑青光眼、高眼压症不合格。
14.18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不合格。
14.18.1黄斑区散在非病理性白色斑点合格。
14.18.2黄斑区外孤立的、无复发趋势的视网膜、脉络膜陈旧性病灶,不影响视功能合格。
15 耳鼻咽喉及口腔
15.1任何一耳低语音耳语听力低于5m不合格。
15.2单耳纯音听力图空气传导听力曲线在500,1000,2000HZ任一频率损失超过20dB;250,3000HZ任一频率听力损失超过25dB;4000,6000,8000HZ三个频率双耳听力损失总值超过210dB不合格。
250,500,1000,2000,3000HZ五个频率上有一或二个频率超过上述标准5dB可合格。
15.3耳气压功能不良不合格。
15.4前庭功能障碍或运动病病史不合格。
偶然发生且诱因明确的晕车、晕船、晕机史合格。
15.5外耳慢性疾病或畸形不合格。
轻度外耳道真菌病合格。
15.6鼓膜穿孔、重度病变不合格。
15.7中耳疾病或畸形不合格。
15.8内耳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15.9眩晕史不合格。
15.10影响功能的鼻及鼻窦慢性疾病不合格。
15.10.1慢性单纯性鼻炎合格。
15.10.2上颌窦炎,上颌窦粘膜囊肿个别评定。
15.11嗅觉丧失不合格。
15.12难以治愈的或影响功能的咽、喉部疾病不合格。
15.13影响功能的牙畸形及口腔、下颌关节慢性疾病不合格。
15.13.1牙龈轻度增生、萎缩、溢脓不伴有牙齿松动合格。
15.13.2牙齿咀嚼功能损失系数不超过30%合格。
15.13.3四环素牙或氟斑牙釉质无明显剥脱合格。
15.14唇裂、腭裂不合格。
北航在高中招飞,身上有摔伤的伤疤可以吗?不可以怎麽办
要看是否影响功能,不影响就没有关系。
空军招飞体格检查项目及其注意事项
二、招飞体格检查的项目及其注意事项
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招飞体格检查的项目及其注意事项。希望参加招飞体检的学生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和心理准备。
(一) 眼科
眼科检查一般按项目的不同,分别有明室和暗室进行。第一次进入眼科检查在明室进行。检查远视力、近视力、色觉和外眼。第二次进入眼科检查隐斜,在眼科暗室进行。第三次进入眼科,在明室先查散瞳前远视力,然后点散瞳药,在暗室查屈光间质、屈光度、眼底。
视力检查 这里只介绍远视力检查。远视力检查使用空军环形视力表双裸眼视力分别在1.0以上。检查视力时,受检学生坐在指定位置,面向视力表,左手持遮眼板盖住左眼,检查右眼。右手向前平伸,五指并拢,看准医生指示视标的缺口方向,打出手势,然后速回到原来的位置。检查左眼时则用右手拿遮眼板盖住右眼,用左手打手势。视力表中视标缺口共分八个方向,分别是正上、正下、正右、正左、左上、左下、右上、右下。缺口方向要看准,手势要大,指示方向也要准确。检查中不许打开遮眼板。精神过度紧张可引起视力减退,可在检查前做些轻微活动,使身体放松。过度疲劳,睡眠不足都可引起视力降低,应尽量避免这些因素的影响。
视力不良主要是屈光不正引起的。影响视力的其它因素还有照明度,精神紧张、睡眠不足、缺氧、眼疲劳、晶体、玻璃体混浊、眼外伤、眼底病等。青年学生在短时间内视力有一定的变化,有时好时差的情况。一般来说眼内肌调解能力较强,有较轻的屈光不正仍能保持较好的视力。但年龄较大后调解能力降低,视力逐渐变差。因此,虽然双侧视力都在1.0以上,但屈光度数超过一定的数值也不能作为飞行员的培养对象,一些视力欠缺者,虽然经复查勉强达到1.0,最终也会在散瞳后因屈光度超出标准被淘汰。
屈光度是眼球对光线的聚合,高中物理课已学过光的折射。平行光线进入眼睛经聚合,焦点落在视网膜前称近视,落在视网膜后称远视,光线不能聚合为一个焦点称为散光。人的眼睛对光线聚合过程要比凸透镜原理复杂得多。人的屈光度取决于光线进入眼睛到达视网膜的距离、屈折面(角膜面、晶状体前后面)和屈折体(前房液、晶体、玻璃体)及屈光面间的距离。检查屈光需散大瞳孔后在暗室进行。电子验光没有散瞳验光精细、准确,体检条件除对视力有规定外,对屈光度也有严格规定,视力好屈光度超过标准也不合格。
隐斜检查 用来检查眼外肌不平衡程度。隐斜视即眼外肌不平衡。显斜视即常说的"斜眼"。隐斜视和显斜视没有本质的区别,但由于有正常的融合机能控制,仍能保持双眼单视,不显出偏斜。融合机能一旦受到干扰,就会出现视物偏斜。在疲劳时表现复视(视物成双)、注意力差、视物不清等情况。在飞行中会出现目测不准、判断错误,影响飞行。我国招飞体检对隐斜度数规定较严格,三次检查以查出最高度为准,除了未掌握操纵要领的情况以外,不再进行复查。
受检者通过隐斜计的双目镜,用双眼注视前方之光源(一眼可见光点、另一眼可见条形光线),调整旋钮,使光点与光线重合,隐斜计所指数字即隐斜度,内外隐斜和上下隐斜各检查三次。检查时一定要双眼注视前方之光源;调整点和线重合后不要再反复校正。如向一个方向旋转旋钮点和线间距离越来越大时,则向反方向旋转。
色觉检查 眼睛除了视觉功能外尚有色觉功能,即颜色的辨别力。色盲、色弱是对某种颜色辨别能力丧失或降低。在飞行中将对带有颜色的标志物、标志灯、警告信号灯辨别不清,一些地面工作也将受到限制。色盲、色弱者不要隐瞒和回避这一生理缺陷。色觉检查通过辨认色觉图中的数字、字母、图案来进行。一个人一个人地进行检查,检查时使用不同地色觉图。
(二)耳鼻喉科
本科检查内容分别在三个检室内进行,分别检查耳鼻喉口腔、耳气压机能、听觉、嗅觉和前庭机能(转椅试验)。耳腔、鼻腔和口腔称为一般检查,其它项目为专项检查。一般检查先进行,专项检查与其它科检查穿插进行。一般检查时学生坐在医生对面,医生将灯光通过额镜聚合于耳腔、鼻腔内分别观察外耳道、鼓膜、鼻腔内各种结构,然后检查口腔、牙齿。
耳气压机能检查 耳咽管的通气机能也称为耳气压机能。中耳和外耳是通过鼓膜划分的。中耳和外耳在气压平衡时才能保持正常听力。当我们坐汽车下山时,常感到耳内不舒服,听力也下降,这就是中耳和外耳气压不平衡的缘故。当鼓膜内外压力一致时,声波振动鼓膜的外耳道一侧才能感觉到声音。如果鼓膜内外压力一致,但声波同时振动鼓膜两侧也感觉不到声音。当打炮时,如果张大嘴巴,这时耳咽管口开放,鼓膜内外侧同时受炮声振动,可以防止对鼓膜的损伤。打哈欠时可能听不到任何声音也是这个道理。当人的耳咽管由于某种原因不通畅时,就失取了调解压力的能力。当飞机下降高度时(特别是在4000米以下),外界气压逐渐变大,压迫鼓膜造成听力下降,有的造成气压性损伤,更为严重者可能造成鼓膜破裂,耳气压机能不良者不能当飞行员,检查耳据气压机能时要配合医生做捏鼻鼓气动作,平时要注意预防感冒,不吸烟,不喝酒。
转椅试验 是检查前庭机能的试验。人的前庭机能参与人的定向和平衡,前庭机能低下容易出现错觉,前庭功能敏感则容易出现晕动症,就是常说的晕车、晕船、晕机。通过转椅检查可初步了解是否存在晕动症,平时多做一些有关的锻炼可使前庭的敏感性降低,有利于这一检查顺利通过。检查时,受检者坐在转椅上,系好安全带,上身从坐正,头放在头托槽内,双手握紧扶手,两脚置于踏脚架上,闭住双眼,随节拍器声音左右摆头。摆头时从左-中-右-中-左……连续不间断,不停顿。在掌握摆头要令后,开动电动转椅,以两秒种一圈地转速旋转,转45圈后停止旋转,数秒种后睁开眼睛,解开安全带后双脚踏地,回到原来坐位上,观察半小时。
转椅检查前克服恐惧心理,树立信心。身体不适和发烧应该主动向医生反映,延期检查。刚吃过饭(饱腹)或饥饿时不宜进行检查。旋转开始后不久可出现眩晕(翻转感觉),这是正常现象,应该坚持做下去。摆头时要按照节拍器的节奏进行,不能忽快忽慢。观察期过后出现呕吐也应该向医生报告。
嗅觉检查 和某些动物比较,人的嗅觉要差得多。人的嗅觉和味觉是相辅相成的,有人做过这样的试验,捏住鼻子吃苹果然后再吃萝卜,其感觉是很相似的。但不捏鼻子感觉就差远了。嗅觉的意义不仅仅是气味的辨别,鼻腔疾病,颅脑疾病常常与嗅觉发生联系。嗅觉检查时两侧分别进行。被查者闭上眼睛,用右手食指压迫右侧鼻翼使右鼻孔闭塞。检查者任选一种药瓶,将药瓶口对准被查者左鼻孔,距离约1.5厘米,令被检查者用左侧鼻孔吸气辨认是何种气味。换另一药重复上述过程;然后用右侧鼻孔重复上述检查。检查时如果鼻涕较多,应先擤掉鼻涕。如果鼻子不通气,应向医生说明情况,喷药后再检查。
听力检查 听力是人接受信息的一种方法,也是语言能力的基础。正常人听力丧失后,渐渐地也会丧失语言的能力。从小丧失听力,那么就不会学说话。听力下降,多数是中耳的炎症造成的。也有一些是噪音对鼓膜的伤害。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噪音污染将越来越严重。家庭音响、耳塞录音机使用不得当,也将对人的听力造成损害。人对声音的感觉除了强度外还有频率(音调)。通过听力计,检测人对各种频率的纯音感知最低强度,以了解夺没有听力减退。听力检查在安静的房间或隔音室内进行。被检查者戴上耳机,右手握住开关,拇指对准按钮,注意倾听耳机内声音,当听到耳机内发出声响(轻微)后即按动按钮,然后松开,注意听下次响声。一般先左耳后右耳。检查时应保持绝对安静,注意力应高度集中,仔细倾听耳机内的声音,因为每个频率检查开始时强度很小,声音极为细微。耳机内声音不定时发出,当确实听到后再按动按钮。
另外,在检查中,要如实回答医生提出的问题。有的学生欺骗医生,自己经常晕车不实说,以为可以蒙混过关,经常晕车的人转椅试验过不了关,隐瞒病史终究被淘汰。要配合好医生的检查,让张大口时尽量把口张大,让咬住牙时后边的牙齿一定要咬住。往嘴里喷药时不要将药吐出来。医生交待的防病、治病措施一定要照办,不然有可能在高考后的复查时被淘汰。
(三)外科、皮肤科
本科检查包括外科和皮肤科两大部分。外科检查又分为测量和全身检查。学生先在更衣室内脱光衣服,然后进入检测室进行测量,包括体重、身长、坐高、腿长、臂长、胸围、肺活量、握力等。身材过于高大、过于矮小、坐高超标、腿长、臂长不足都不利于飞行而被淘汰。我国青年18周岁时四肢基本停止发育,但坐高,体重将有所增加,体格条件已充分考虑到这一情况,身体测量的标准既严格又合理。学生在测量完毕后进入检测室,检查体质。体质的评价是外科的重要内容。体质是机体发育和各个器官机能状况的总称,主要从三个方面衡量:首先是体型,主要是骨骼发育。再就是体格,泛指肌肉、脂肪。最后是各脏器的功能。总的来说偏重于外部的形态。体质不良表现为身体瘦弱,肌肉松软无力,骨骼纤细,颈细长,两肩下垂,胸廓异常,肘关节过伸,身长和体重不成比例。外科检查另一重点内容为四肢关节。脊柱。四肢关节要对称,长度符合标准,功能要正常。脊柱无侧弯、生理弯曲正常,活动不受限。肛门、外生殖器、皮下组织、淋巴结、疝气都属外科范围。外科检查还包括脊柱和四肢的运动试验,颈部和腰部的屈、伸、侧弯、旋转;上肢肩、肘、腕、指关节各方向运动;髋及下肢的下蹲、行走、下蹲走、原地屈膝跳等。体检前学生要洗澡、换衣服,在做身体测量时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摆好体位,站立,坐姿要端正。测量身长时脚跟不能离地,测坐高时不要有意挺腰。人的身长确定之后,腿长和坐高之和等于身长,坐高增高时腿长就相应变短,坐高超标和腿长不足都要被淘汰。
皮肤科主要检查皮肤病。皮肤病本身对飞行没有直接危害。但是一些顽固的皮肤病将造成精神上的痛苦,传染性皮肤病极易引起传染和蔓延。
(四)内科
内科检查在外科、眼科、耳鼻喉科一般检查后进行。学生进入内科检查室后,先脱掉棉衣等较厚的上衣,静坐5-10分钟。将右臂衣袖挽至肘以上13厘米,询问有关的内科病史后将血压计胶囊缚好测量血压,然后测量脉搏。学生仰卧在检查床上,解开衣扣松开腰带,两腿自然弯曲,先听诊心肺后触摸肝脾,触摸肝脾时学生要做腹式呼吸,即吸气时将腹部鼓起来,呼气时腹部凹下去,然后改立位触摸肾脏。
内科检查前尽量不做体力活动,精神放松,以免引起血压波动,脉搏增快,心杂音增强。测血压时全身放松,不要用力和握拳。听诊心脏时呼吸要自然,不要说话。触摸肝脾时要听医生的指令呼吸,腹肌不要用力。有的同学为了顺利通过内科关,检查前偷偷服药,这是不可取的,服药后血压低于正常标准,脉压差超出标准都不会合格,药物对其它检查项目也有影响,千万不要这样做。血压高的人平时经常头痛、头晕。血压低也可以有上述症状,飞行中还会眼黑、晕厥等,这是脑部供血不足引起的。夏天当我们蹲或坐时间长时,猛然站立会出现眼黑或者摔倒,也是这个原因。有的同学当飞行员心切,心情过于紧张,引起血压高和心率快。飞行是特殊的职业,遇事过分紧张就不能当飞行员。心脏杂音较强不一定是心脏病,但不能排除心脏病变的可能,在招飞体检和条件下不可能人人做进一步的检查,被淘汰的学生也不要背上思想包袱。还有的学生在听诊时发现夺较多的期前收缩,这也不符合飞行员的要求,要知道前期收缩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但一经发现,只要超过标准便不能合格,不进行复查。肝脏大的原因很多,如瘦弱、营养不良、肝病、环境和空气污染等。肝大并不一定是肝炎或肝脏有病。
(五)神经科
在不少人看来,神经科是比较神秘的,这是大家对神经科不了解的缘故。要知道,人的一切活动(包括自主活动和不自主活动)都是由神经精神支配的。神经疾病和精神疾病又是截然不同的,仅在某一方面有一定的联系。就拿"语言"来说吧,人的语言表达在大脑"语言运动中枢"支配下,有关肌肉和器官巧妙配合,共同运动而完成。但语言意思混乱超出一般逻辑,出现夸大,妄想等则属于精神病范畴。不少人把行为不正常认为"神经病"是大错特错的。应该说大多数学生神经精神都是正常的,个别人神经系统可能存在潜在疾病,必须与医生配合才能得以发现。
神经精神科检查的内容比较多,比较广泛,包括神经,精神病史和家族史,本人的反应能力、理解能力、思维能力、记忆力、表达能力、情感、肌肉、运动、反射、病理征、感觉、共济运动、植物神经系统等。人的感觉很复杂,前面介绍了人的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前庭觉。人还有痛觉、温度觉、触觉、位置觉等一般感觉和形体觉、两点辨别觉、重量觉等等复杂的皮层觉。神经精神科检查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通过交谈了解病史和部分检查内容。二是通过全身系统的检查发现有关的体征。检查时学生要裸体或只着短裤。心情要平静,不要紧张。叙述和回答有关问题要诚实、坦白,既不要有意夸大,也不要故意隐瞒、回避。说话要负责任,病史回答以第一次为准。检查时做好各种配合,不要躲闪。体检后不要在其他同学中传播具体内容。
(六)辅助检查
招飞体检除了上述检查外,尚有辅助检查。辅助检查分常规项目,即每个人都必须查的,如化验、心电图、心功能、胸部X线透视、胸部X线摄片、B超、脑电图。非常规检查一般根据各科医生需要临时申请。常规辅助检查项目除抽静脉血和采耳血有轻度疼痛外,其他都是无痛苦无损伤检查。
化验检查 化验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肝功能、澳抗等。澳抗是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最早发现于澳大利亚,简称为澳抗。澳抗阳性是感染乙型肝炎病毒的标志,感染了乙型肝炎病毒并不是得了乙型肝炎。化验留标本一般在体检第二天起床之后进行。尿便标本要自己留,血液标本由工作人员采集。化验的前一天晚上将尿道口洗干净,以免污染尿标本,早晨起床后留取中段尿20-30毫升。留取方法:先尿出一部分尿,然后再用标本瓶接取。用木杆留取新鲜大便3-4克,其余放水冲掉。抽静脉血和采耳血统一进行。
上站体检的学生应多饮开水,防止身体缺水,致使尿液、血液浓缩。大便标本一定留够量,不然很快干燥无法化验。化验的前一天晚上不要进食糖果或水果罐头。抽血时如感到头昏,无力等应坐下休息,以防摔到受伤。
心电图、心功能检查 心电图检查和心功能检查可以分开检查,也可做完心电图,紧接着做心功能检查。心电图检查是将心脏本身的微电活动通过皮肤接到机器中放大并记录下来,用以分析心脏活动情况。检查前不要做体力活动,禁止服药,消除紧张情绪。仰卧检查床上,解开上衣扣,充分暴露胸部,全身放松,平静呼吸。心功能检查是分析在运动之后,心脏有无功能不全、心肌缺血、心律紊乱等情况。检查时右上臂缚好血压计胶囊,拔出联接的线头,右手握住充气胶囊,按照节拍器的节奏做上下阶梯运动3分钟。立即卧床测量运动后1分钟血压,描记2分钟心电图,然后再测3分钟后血压。做心电图时全身一定要放松,肢体不要乱动。运动试验时要按节奏进行,既不能快、也不能慢。检查完毕立即穿好衣服,防止感冒。
X线检查 常规X线检查只做胸透和胸片。其它X线检查根据各科需要在照胸片时一块儿进行。X线医生结合每个人胸透、胸片情况综合分析肺、心脏、胸膜、膈肌疾病。一些胸膜增厚,粘连影响膈肌活动度,使呼吸功能受限。肺部钙化点过多,过大和膈肌粘连有可能引发气胸。这些情况做地面工作没有什么危险,但当飞行员不行。X线检查时要按要求摆放各种体位,做深呼吸运动,在拍片的一刹那则不能动,屏住呼吸。
B超检查 B超检查基本原理是超声波可以穿透皮肤,在遇到内脏时将有部分声波反射。根据这个原理检查内脏器官人位置、大小、质地、新生物。招飞体检中要探查肝脏、胆囊、脾脏、左右肾脏。做B超前需要禁食禁水8小时。工作人员会通知受检学生禁食禁水的时间。
脑电图检查 脑部不同部位的生物电反映到相应位置的头皮,将这种比心电活动还要微弱的电活动放大并记录称为脑电图。癫痫俗称羊角疯,在大发作时口中发生像羊叫的声音,然后倒地,四肢抽搐,口吐白沫,瞳孔散大。癫痫是对飞行危害最大的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做脑电图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各种诱发试验发现癫痫病。
做脑电图检查前要洗净头发和头皮油脂,避免电极接触不良,为防止伪差,做前不能空腹,不能服睡眠药,要有充分的睡眠。描记过程中肢体不要乱动,也不要打瞌睡。
全部检查都合格的学生要经过主检过目。主检对学生进行重点检查、全面衡量、审查全部体检资料,签署体检总结论。
全面检测合格的学生在高考结束后还要进行一次身体复查。这次身体复查主要是了解身体变化情况,原有病症的治疗结果,发现全面检测中漏掉的疾病。复查内容有抽血化验,其它项目原则是:重点项目普遍查,一般项目重点查。各科复查重点放在易变化的项目上,如视力、隐斜、鼻腔、体重、皮肤病、血压等。复查方法:学生在检查的前一天到站,早晨起床后抽血,早饭后开始检查,各科穿插进行,大约半天时间。复查前应注意,不要外出探亲、游玩,注意探听复查通知,以免错过复查时机。凡不参加复查者原则上按放弃报考空军航空大学处理。体检结束后立即返回,在家中等候通知。
近日,记者从空军招飞局北京选拔中心了解到,2007年华北地区招收飞行学员全面检测工作将从3月5日开始至4月15日结束,对华北地区初检合格的学生将进行身体、心理品质全面检测和政审询问。我省初检合格学生检测地点为省人口教育中心。
参加全面检测时,学生需携带:1、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红底)1英寸8张、2英寸2张。
2、填写好的《招飞准检证》、《本人历史思想自传》、《空军航空大学预选对象情况登记表》、《空军航空大学考生自然情况登记表》。另外,是团员的要携带《入团志愿书》,是党员的要携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和《入党志愿书》。
3、碳素钢笔1支、运动鞋1双。
4、约3-4天的食宿费和往返路费。
一、身体条件
1、身高:男性165-185厘米之间;
2、体重:男性52公斤以上;
3、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18.4/11.7千帕(138/88毫米汞柱);
4、视力:按空军环形视力表双裸眼视力分别在1.0以上;
5、无色盲、色弱;
6、无文身、刺字。
除此之外,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的同学也不宜报名体检:
1、四肢残缺或身体有明显畸形;
2、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
3、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史者;
4、有慢性胃肠病(经常心口痛、吐酸水或拉肚子)或7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
5、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者;
6、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
7、家庭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羊角风)或本人有晕厥史者;
8、有口吃(结巴)者;
9、有梦游症(睡眠中下床活动,事后自己不知道)或12岁后仍有尿床现象者;
10、有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
11、乘车(船)恶心、呕吐者;
12、牙齿脱落3个以上或明显咬合不良者;
13、明显斜视者;
14、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者。
二、心理品质条件
空军招飞对考生的心理品质方面也有严格规定,有关部门将组织专家对心理品质方面进行严格检查。考生要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心胸宽广,性格开朗;大胆果断,意志力坚强;情绪稳定,控制力强;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
三、政治条件
本人条件:学生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思想进步,历史清白,作风正派,忠诚老实,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志愿献身飞行事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同学,不宜报名:
1、政治思想落后,对党的现行政策有不满言行的;
2、受过公安部门刑事处分或处罚的;
3、有流氓、偷窃、赌博、打架斗殴等不法行为的;
4、参加非法组织并进行活动的;
5、高中阶段受过学校处分的。
(二)家庭条件:家庭成员及关系密切的亲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
(三)报名态度:学生自愿,家长支持。
四、文化条件
我省某市招办负责人介绍,报名中对文化的要求是“经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外语限考英语或俄语),预估总分达到空军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以上者。”
招飞预选初检体检项目及顺序为:
1、询问病史;
2、眼科:视力、色觉、隐斜、眼底;
3、外科:身高、体重、座高、腿长、臂长;
4、内科:血压、脉搏、心脏、肝、脾、肾;
5、耳鼻喉科:耳、鼻、口腔、听力。
▲眼科
据统计,参加招飞体检的学生每年因视力不足而被淘汰的数量占眼科淘汰的五分之四,视力方面有必要引起学校和同学们的高度重视。
视力检查,需注意:精神过度紧张可引起视力减退,可在检查前做些轻微活动,使身体放松。过度疲劳,睡眠不足都可引起视力降低,应尽量避免这些因素的影响。体检条件除对视力有规定外,对屈光度也有严格规定,视力好屈光度超过标准也不合格。
眼科中的隐斜检查用来检查眼外肌不平衡程度。我国招飞体检对隐斜度数规定较严格,三次检查以查出最高度为准,除了未掌握操纵要领的情况以外,不再进行复查。受检者在检查时一定要双眼注视前方之光源;调整点和线重合后不要再反复校正。如向一个方向旋转旋钮点和线间距离越来越大时,则向反方向旋转。
近年来,在社会上出现了一些矫正视力的医疗方法,如戴OK镜、激光手术、角膜环植入术等。但空军的体检专家认为,做过手术的眼睛,是不能适应高空低压环境的。因此,《中国人民解放军招收飞行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第85条明确规定,有“角膜瘢痕及角膜屈光矫正手术史不合格”。
▲耳鼻喉科
据了解,按照飞行员的体检标准,慢性鼻炎和鼻窦炎患者为不合格。因为慢性鼻炎和鼻窦炎使鼻腔黏膜肿胀,脓性鼻涕增多,阻塞了鼻窦开口,影响鼻腔的通气和引流功能。在飞行中,飞行上升或下降使座舱内和鼻窦腔内气压急剧变化,造成鼻窦口阻塞,易引起剧烈头痛。这种症状被称为航空性鼻窦炎。
▲嗅觉检查
被查者闭上眼睛,用右手食指压迫右侧鼻翼使右鼻孔闭塞。检查者任选一种药瓶,将药瓶口对准被查者左鼻孔,距离约1.5厘米,令被检查者用左侧鼻孔吸气辨认是何种气味。换另一药重复上述过程;然后用右侧鼻孔重复上述检查。检查时如果鼻涕较多,应先擤掉鼻涕。如果鼻子不通气,应向医生说明情况,喷药后再检查。
▲听力检查
近几年,空军招飞体检因听力不足而淘汰的比例较以前提高了好几倍,并且有上升趋势。在此,提醒考生,要正确使用耳机,音量掌握在以能听清为佳,时间每天最多不超过1小时,看电视、听mp3时都要注意。还有一个容易造成听力下降、失聪的原因是用药不当,因此,在生病时,要按照医生的嘱咐用药。
此外,在招飞体检中,因患有中耳炎而被淘汰的比率比较高。患这种疾病的主要原因是:不注意保持耳孔内的卫生,患有耳疾时不及时治疗。因此,平时不要随意挖耳屎。如果耳内有异物,生疖肿要及时找医生治疗。不要到有污染的水域游泳、洗澡,如游泳或洗澡,尽量避免耳朵进水,如进水,可用卫生棉球清理,保持耳道的干燥和卫生。
关于民航招飞视力问题拜托各位了 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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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招飞相对于 空军招飞而言,所检查的项目较少,且相对宽松,疤痕如果不是过深或过大,应该没问题,下面是民航招飞选拔标准,自己看看吧!!!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招收飞行学生的医学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招收飞行学生,也适用于改做飞行工作的人员。 2 体检鉴定结论 体检鉴定结论分为: a.合格; b.不合格。 3 一般条件 3.1应具有正常的生理功能,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不应有: a. 先天性或后天获得性异常; b. 活动的、潜在的、急性的或慢性的疾病; C. 创伤性后遗症。 3.2身高低于 165 cm不合格。 腿长不足 74 cm不合格。 体重(以kg为单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身高/cm—110〕士10%个别评定。 3.3体质不良,影响功能的畸形、变形、缺损或损伤不合格。 3.4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及其可疑者不合格。 3.5恶性肿瘤及其可疑者,妨碍着装或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3.6遗传性疾病及其家族史者不合格。 3.7辅助检查结果异常不合格。 B型超声波检查结果异常个别评定。 4 精神、神经系统 4.1精神异常、精神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急性感染性、中毒性精神障碍治愈后,智力、运动功能正常,脑电图正常合格。 4.2行为异常,病态人格不合格。 4.3神经症、神经症倾向不合格。 4.4睡眠障碍不合格。 遗尿史个别评定。 4.5药物成瘾、酒精成瘾不合格。 4.6言语障碍不合格。 4.7癫痫及其病史不合格。 4.8原因不明的、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不合格。 可预防的生理性晕厥个别评定。 4.9中枢神经系统疾病、颅脑外伤及其病史不合格。 4.9.1中枢神经系统急性感染性疾病治愈后无后遗症,脑电图正常合格。 4.9.2轻度闭合性颅脑外伤治愈二年后,无后遗症合格。 4.10经常性头痛不合格。 4.11周围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4.12植物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轻度植物神经功能不稳定合格。 4.13肌肉疾病不合格。 4.14脑电图异常个别评定。 5 心理学 心理测验不及格不合格。 6 呼吸系统 6.1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6.2胸腔脏器手术史不合格。 6.3气胸、自发性气胸史不合格。 6.4肺结核不合格。 6.5胸部X线检查异常部合格。 6.5.1肺野(肺尖除外)有散在孤立的钙化点合格。 6.5.2度肺纹理增粗,无实质性病变合格。 6.5.3肋膈角稍钝、轻度幕状粘连合格。 7 循环系统 7.1心血管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7.2血压:收缩压低于12.8kpa(96mmHg)或高于18.7kpa(140mmHg);舒张压低于8.0kpa(60mmHg)或高于11.7kpa(88mmHg)不合格。 7.3脉搏每分钟低于56次或高于100次个别评定。 7.4 心电图异常不合格。 7.4.1 1度房室传导阻滞运动后P-R间期恢复正常合格。 7.4.2电轴左偏超过一450偏超过十1160排除器质性病变合格。 7.4. 3不完全性右束枝传导阻滞或合并单纯性左室高电压合格。 7.4.4早搏排除器质性病变合格。 7.5周围血管疾病不合格。 7.5.1轻度下肢静脉曲张合格。 7.5.2左侧轻、中度精索静脉曲张合格。 8 消化系统 8.1消化系统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8.1.1急性胃肠炎治愈后合格。 8.1.2肝脏于右锁骨中线肋缘下2cm以内触及,质软、边薄、无压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内合格。 8.1.3阑尾切除术后无后遗症合格。 8.2病毒性肝炎及其病史,肝功能异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不合格。 8.2.1二年前患过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无复发合格。 8.2.2肝功能单顶超标.一星期内经二次复查均正常合格。 8.3直肠、肛门疾病及各种疝不合格。 8.3.1单纯的内、外痔,肛裂合格。 8.3.2腹外疝手术治愈后,无复发及后遗症合格。 9 泌尿生殖系统 9.1泌尿系统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9.1.1急性泌尿道感染治愈后合格。 9.1.2尿沉渣检查:红细胞不超过0~3/HP,复查二次不再增多合格。 9.1.3尿液检查有微量蛋白,复查二次均正常合格。 9.2泌尿系统结石不合格。 9.3生殖系统疾病不合格。 9.3.1睾丸鞘膜积液手术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9.3.2精索鞘膜积液、精索囊肿、精索或阴囊内小结节,无压痛,排除结核和丝虫病合格。 10 造血系统 10.1造血系统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10.1.1营养因素所致的轻度贫血,红细胞在3。5*1012/L以上,血红蛋白在110g/L以上合格。 10.1.2脾脏在左肋缘下0。5CM以内触及,边缘光滑、质软、无压痛合格。 11 新陈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 11.1新陈代谢性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11.2免疫系统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11.3内分泌系统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12 运动系统 12.1颈部疾病不合格。 习惯性斜颈能自行矫正合格。 12.2脊柱疾病、形态明显异常、损伤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脊柱侧弯或生理弯曲异常,能自行矫正合格。 12.3骨或关节疾病、畸形、损伤及其功能障碍不合格。 12.3.1肘内、外翻不影响功能合格。 12.3.2膝内、外翻不影响功能合格。 12.3.3骨折治愈后,功能正常合格。 12.3.4外伤性关节脱位治愈后,无复发,功能正常合格。 12.3.5关节弹响,功能正常合格。 12.3.6 I~Ⅱ度下蹲功能不全合格。 12.3.7双下肢不等长,步态无明显异常合格。 12.3.8腱鞘囊肿不影响功能合格。 13 皮肤及其附属器 13.1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不合格。 13.1.1真菌性皮肤病个别评定。 13.1.2局限性神经性皮炎合格。 13.1.3非暴露部位的白癜风,无发展趋势合格。 13.1.4轻度腋臭合格。 13.2性病不合格。 14 眼及其附属器 14.1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0.7不合格。 14.2任何一眼裸眼近视力低于1.0不合格。 14.3任何一眼屈光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合格: a.近视超过1.00D; b.单纯近视散光超过0.50D; 复性近视散光最大径线超过0.75D或两轴相差超过0.25D; d.远视超过2.00D; e.单纯远视散光超过0.50D; f.复性远视散光最大径线超过2.00D或两轴相差超过0.50D; g.混合性散光两轴相差超过0.50D。 14.4视野异常不合格。 14.5色盲、色弱不合格。 14.6夜盲不合格。 14.7立体盲不合格。 14.8斜视,6m距离的内隐斜视超过10Δ、外隐斜视超过5Δ、上隐斜视超过1.5Δ不合格。 14.9眼球运动异常不合格。 14.10难以治愈或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14.11角膜疾病或影响视功能的角膜瘢痕不合格。 14.12巩膜疾病不合格。 14.13虹膜睫状体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14.14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14.15晶状体疾病不合格。 晶状体散在先天性混浊小点合格。 14.16玻璃体疾病不合格。 细丝状或点状玻璃体混浊数量少,活动度小,无自觉症状合格。 14.17青光眼、可疑青光眼、高眼压症不合格。 14.18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不合格。 14.18.1黄斑区散在非病理性白色斑点合格。 14.18.2黄斑区外孤立的、无复发趋势的视网膜、脉络膜陈旧性病灶,不影响视功能合格。 15 耳鼻咽喉及口腔 15.1任何一耳低语音耳语听力低于5m不合格。 15.2单耳纯音听力图空气传导听力曲线在500,1000,2000HZ任一频率损失超过20dB;250,3000HZ任一频率听力损失超过25dB;4000,6000,8000HZ三个频率双耳听力损失总值超过210dB不合格。 250,500,1000,2000,3000HZ五个频率上有一或二个频率超过上述标准5dB可合格。 15.3耳气压功能不良不合格。 15.4前庭功能障碍或运动病病史不合格。 偶然发生且诱因明确的晕车、晕船、晕机史合格。 15.5外耳慢性疾病或畸形不合格。 轻度外耳道真菌病合格。 15.6鼓膜穿孔、重度病变不合格。 15.7中耳疾病或畸形不合格。 15.8内耳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15.9眩晕史不合格。 15.10影响功能的鼻及鼻窦慢性疾病不合格。 15.10.1慢性单纯性鼻炎合格。 15.10.2上颌窦炎,上颌窦粘膜囊肿个别评定。 15.11嗅觉丧失不合格。 15.12难以治愈的或影响功能的咽、喉部疾病不合格。 15.13影响功能的牙畸形及口腔、下颌关节慢性疾病不合格。 15.13.1牙龈轻度增生、萎缩、溢脓不伴有牙齿松动合格。 15.13.2牙齿咀嚼功能损失系数不超过30%合格。 15.13.3四环素牙或氟斑牙釉质无明显剥脱合格。 15.14唇裂、腭裂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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